APM 很高兴地宣布该版本 7 APM CrewLogic 软件现在包含一个全面的 EASA 默认规则集以符合新的 EASA 规则. 该规则集包括延迟报告功能,以符合以下 EASA FTL 的延迟飞行操作
CS FTL.1.205 (d): 飞行操作中的意外情况——延迟报告
(1) 如遇不可预见的情况,运营商可能会延迟报告时间, 如果操作手册中规定了延迟报告的程序. 操作员保留延迟报告的记录. 延迟报告程序规定了一个通知时间,允许机组成员在延迟报告程序启动时留在他/她合适的住处. 在这种情况下, 如果机组成员被告知延迟的报告时间, FDP 计算如下:
(一世) 一个延迟通知导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最大 FDP (三) 要么 (四);
(ii) 如果进一步修改报告时间, FDP 开始计数 1 第二次通知后一小时或在最初的延迟报告时间(如果更早);
(三) 当延迟小于 4 小时, 最大FDP以原申报时间计算,FDP从延迟申报时间开始计算;
(四) 当延迟是 4 小时或更长时间, 最大 FDP 是根据原始或延迟报告时间的更多限制计算的,FDP 从延迟报告时间开始计算;
(v) 作为例外 (一世) 和 (ii), 当“插入航空公司名称”通知机组人员延误时 10 几个小时或更长时间的报告时间,并且机组成员不会被“插入航空公司名称”进一步打扰, 这样的延迟 10 小时或更长时间算作休息时间.
迈克尔·奥沙利文